滨河一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BT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S-TJ-1608-BH
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海市市政设施管理所的委托,现对滨河一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YS-TJ-1608-BH
2、项目名称:滨河一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 乌海市滨河区;
4、工程概况:滨河一期市政道路3.14千米;
5、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6、采购金额:15545100元;
7、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施工工地标准: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9、付款方式:采用BT模式建设,工程完工后3年内付清,不计银行利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企业,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须为本企业注册)。
4、企业在人员、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6、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16年9月7日 -- 2016年9月1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领购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投标人报名后即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网上下载);
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从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获取。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投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桌子山东街5号
联 系 人: 阴工 杨工
联系电话: 18847358050 13354737889 0473-3133638
Email:nmgyszb@163.com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行 号:313191000601
账号:010101201010117628
2.招 标 单 位:乌海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地址:乌海市
联 系 人:于小燕
联系电话:13848315801
七、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日报、乌海公共交易中心网、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p.gov.cn
http://www.whggzy.com
http://www.nmgyuansi.com
3、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公共交易中心网、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获取信息。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p.gov.cn
http://www.whggzy.com
http://www.nmgyuansi.com
4、根据最高人民检查院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红印公章)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检查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乌海市各级人民检查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系电话:
乌海市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0473-2068864
海勃湾区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2037072
乌达区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3013660
海南区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4020288